痉挛性斜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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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8/21 0:36:00
前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大特点是投资规模大,开发周期长,资金周转慢,有的房企由于资金短缺或者缺乏运作经验,在土地摘牌后迟迟无法启动项目开发,或者在开发过程中出现中途停滞,在此情况下,多数房企往往会选择引入其他投资商进行合作开发,以达到解决资金缺口、借力开发经验、缩短开发周期的目的。但也有个别开发商为了享受当地*府的招商引资优惠*策,走的就是大面积吞地、而后分解开发的路子,合作开发更成为其项目开发的必然选择。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法人型合资公司开发模式,即大的房企或投资公司与各个地方*府签订投资开发协议后,分别寻找其他投资人或者房企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以合资公司的名义取地开发,按项目公司运作模式进行管理和分红;另一类是非法人型协议合作开发模式,即由合作一方房企名义取地。然后进行整体合作开发或者局部合作开发、分解合作开发,合作体不成立独立法人性质的公司,仍以合作一方房企的名义对外进行项目报批、工程发包和房屋销售,合作各方按协议约定的办法参与管理和分红。由于法人型合资公司开发模式主要是通过公司法人治理机制运作,我们重点探讨非法人型协议合作开发模式。一、引入投资商模式引入投资商模式以房企为主进行项目运作,投资商只投入资金,一般不参与项目管理与运作,仅委派财务人员监管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开发完毕后按约定的利润分配办法利润分红或分期取得固定收益(类似于借贷关系)。采用引入投资商模式时,要尽量选择具有较大投资能力的投资机构进行合作,这些机构对开发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不会有太多干预;引入投资商模式的合作协议中,应明确项目的基本情况、开发计划、资金需求计划、工程发包办法或原则、房屋销售办法或原则、投资款返还条件与节点安排、利息计算与支付办法、利润分配办法、风险分担办法、投资人监管办法、各方对应义务的违约责任等。协议内容越细,越便于执行和监督,越不容易发生争议和纠纷。在引入投资商模式下,双方的合作较为简单,主要集中在资金的注入、使用、监管、利息计付或利润分配等方面。所以房企应该做到以下要点:一是:及时编制资金时点需求计划,提前申请投资商准备资金、拨付资金,以保证项目开发的顺利进行;二是:强化资金使用内部审批管理,严格控制资金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不得挪用资金,确保投资商的资金用于合作项目开发;四是:及时向投资商通报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以使投资商对房企和资金放心;五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款返还条件,及时将投资款返还给投资商,并按照约定的利息标准支付利息;六是项目完成后及时决算,按照约定的分红办法将利润分配给投资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二、联合开发模式联合开发模式由合作各方共同出资、共同运作、共同管理、共享利润、共担风险,最终按协议约定的比例分红;采用联合开发模式时,要尽量选择既有投资实力,又内部管理较好的企业,因为这些企业一般都有规则意识,不易发生合作纠纷;联合开发模式的合作协议中,除了要约定引入投资商模式中的基本合同条件,还要约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决策机制、工程施工发包规则、房屋销售决策机制与定价机制、费用支出管理办法、项目开发完毕的决算办法、合作各方的分工和人员委派、对应的违约责任等。以使合作各方的驻场项目管理人员有序工作、良性互动、相互监督,一切具体事务处理均有章可循,一切分歧和矛盾均有化解机制。联合开发模式下,合作各方要搞好具体事务的共同决策、共同管理、相互监督。一是:要按照协议约定委派相应人员,做好各自的分工,确定各个岗位的工作责任;二是:共同编制资金需求和资金使用计划,确保投资商的资金及时到位,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三是:做好工程发包和房屋销售决策机制,防止一方主导时而另一方不知情引起不满和争议;四是:按照约定的费用支出办法严格审批各项费用支出,按财务规范管好项目分户账,以防因此发生不应有的争议;五是:在项目开发完毕后要及时决算和分配利润,做到项目善始善终。

三、项目开发权转让模式

项目开发权转让模式则由房企提供开发用地,以投资人为主开发,供地的房企按固定数额分期取得投入成本和销售收益或者按实现的利润分配红利。项目开发权转让模式的合作协议中,除了投资商模式下的合同内容外,还应明确各方投资款的返还条件与节点安排、利润分配办法或其利息计算与支付办法、风险分担办法。另外。还应明确项目分户账的管理和记账规范、合作各方的工作配合、供地房企的监管办法等。以防项目投资人将项目搁置,或者以房企名义从事一些具有重大风险的民事行为,给房企带来新增潜在风险。开发权转让模式有点类似于挂靠经营,所以,房企应重点做好项目的宏观管控。一是:要向合作项目委派管理人员,并使对方的项目管理团队力量加派专业技术人员,确保项目开发的顺利实施,确保工程施工质量;二是:要委派专门的资料与印章管理人员,为合作项目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预防资料和印章管理不善所带来的风险;三是:要委派专职财务管理人员,掌握项目的资金筹措、使用与工程款支付、费用开支等情况,强化其往来收付与发票管理,督促其规范进行账务处理,以减少债务风险和税务风险;四是:强化工程施工合同与房屋销售合同监管,确保不发生施工合同纠纷和房屋销售合同纠纷,以减少房企的诉累和风险。来源:网络启金智库于年7月03-04日(周六日)在北京举办《地产基金:投融管退/城市更新/夹层投资/收并购/税务筹划/风险防控实务专题培训》,汇聚8位资深一线专业人士,构筑分享授课体系,通过四大专题主讲/闭门研讨会和交流晚宴等内容,呈现一场实务交流的行业盛宴,欢迎一起加入……第一讲、新形势下地产基金夹层股权投资正当其时(时间:7月03日周六上午09:00-12:00)·主讲嘉宾:刘老师,中融国富基金董事总经理。一、超低利率时代的到来二、夹层资产价值凸显三、地产行业忍辱负重四、夹层投资模式特征五、信托开展夹层投资六、信托地产夹层案例七、互动交流第二讲、地产基金(信托)股权投资收益与风控:投前研判、方案设计、项目风控及模拟清算退出实务(时间:7月03日周六下午13:30-16:30)·主讲嘉宾:熊老师,北京君合恒安风险管理总经理。一、地产投融资市场与基金/信托业务发展趋势(一)地产企业高周转模式还能继续吗?(二)投资、发展分离模式下的“放”与“收”(三)房企三道红线、信贷两道红线、供地两集中的影响分析二、地产(基金/信托)股权投资产品“投融管退”要点研判(一)对手如何选择?央企国企?民营企业?排名越靠前越好?(二)什么阶段进入?地产立项?竞买成功?地价款交清?(三)产品是否有固定收益?追求固定收益?还是追求超额回报?(四)自己管理?委托第三方管理?如何甄别第三方管理方案?(五)真的很难发行募资吗?最佳投资人如何寻觅?三、地产(基金/信托)股权投资精准投资的投前研究(一)股权PK债权的侧重点差异(二)区域市场投研维度(三)项目质量投研维度(四)操盘能力投研维度(五)现金流分析及研判四、地产(基金/信托)股权投资产品设计及风控(一)四个产品阶段:从单一型到策略投资型(二)三种产品模式:从优先股到同股同权(三)几个核心问题:地价款?收益预分配?期间投资本金回收路径处理?(四)风控方案关键点:IRR评审、股权/表决权/分红权设计、董监高设置、对*设计、退出路径等(五)收益与风控兼顾的风险控制体系(六)几个最新的典型案例全流程分析五、地产(基金/信托)股权投资的项目管理及风险防控(一)项目管理之公司管控框架与节点控制(二)项目管理之开发管理-财务管控(三)项目管理之现金流管理(四)项目管理之项目进度管理(五)项目管理之成本管理(六)项目管理之收入管理(七)项目管理之税务筹划管理六、地产(基金/信托)的项目模拟清算退出及产品收益分配(一)清算时点选择(二)清算方式选择(三)清算工作内容和阶段(四)清算核心要点及应对(五)项目收益及产品资金分配七、房地产基金(信托)股权投资的全盘总结八、互动交流地产基金投融资业务闭门研讨会互动交流晚宴(时间:7月03日下午16:30-20:00)一、特邀闭门研讨嘉宾:·蔡汝雄盛世神州基金首席执行官·高佳卿北科建集团副总经理·罗辉映原融创集团北京区域集团创新融资部总经理·范斌麦格理基础设施及有形资产(MIRA)高级副总裁(还涉及城市更新基金、科技地产、产业地产、数据中心投资等内容和案例)二、参会嘉宾光速破冰:重点模式、案例分享及实操疑难问题介绍三、现场互动交流四、交流晚宴第三讲、房地产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的实务、税务筹划以及涉及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的涉税问题、税收优惠*策解析(时间:7月04日周日上午09:00-12:00)·主讲嘉宾:高老师,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一、房地产股权收购实务及税务筹划(一)房地产股权收购的操作模式(二)房地产股权收购的法律程序(三)房地产股权收购的风险防控(四)房地产股权收购的税务案例(五)房地产股权收购的税务筹划(六)房地产股权收购的特殊模式1.公司分立的剥离模式2.合作开发之协议方式(参建和联建)3.合作开发之常规开发模式(股/权/利)4.合作开发之土地或房地产作价入股问题5.合作开发之“小股东”勾地合作模式6.合作开发之开发商获取约定利润后退出7.合作开发之融资+“小股”操盘代建模式8.合作开发之操盘代建模式(七)房地产股权合作开发的新模式1.*府产业勾地、小股操盘2.企业破产重整二、房地产资产收购实务及税务筹划(一)房地产资产收购的操作模式(二)房地产资产收购的法律程序(三)房地产资产收购的风险防控(四)房地产资产收购的特殊模式1.在建工程转让模式2.定建转让模式3.定建代建模式4.法院拍卖(五)房地产资产收购的税务案例(六)房地产资产收购的税务筹划三、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清算的涉税问题(一)企业破产重整的法律程序(二)破产程序启动后的涉税问题(三)破产清算中的税收问题(四)破产程序启动后的税收问题四、基于破产的房地产相关税收优惠*策梳理(一)增值税优惠*策(二)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优惠*策(三)契税优惠*策(四)个人所得税优惠*策(五)土地增值税优惠*策(六)企业所得税优惠*策(七)金融机构的税收优惠*策五、互动交流第四讲、私募地产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策、投资标准、交易架构、交易条款及其主要争议(时间:7月04日周日下午13:30-16:30)·主讲嘉宾:段老师,知名地产基金法律部资深人士。一、私募地产投资基金的监管*策二、私募地产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标准及其交易架构三、私募地产股权投资基金的交易条款(一)项目基本信息条款(二)项目公司信息条款(三)资金占用费(前期垫资费用)条款(四)交易模式条款(五)工商变更以及主体确认条款(六)过渡期安排条款(七)公司治理条款(八)公司僵局条款(九)公司运营条款(十)查询权、质询权条款(十一)审计权条款(十二)信息权条款(十三)流动性管理条款(十四)对*条款(十五)项目退出条款(十六)利润分配(最终分配)条款(十七)期间分配(期间付息)条款(十八)品牌使用条款(十九)陈述保证条款(二十)违约责任条款(二十一)降价销售权条款(二十二)拖带权条款(二十三)随售权条款(二十四)强制操盘权条款(二十五)其他条款四、私募地产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争议争议事项一:前期垫资费用争议事项二:盈余资金分配争议事项三:资金单方统筹争议事项四:流动性缺口五、现阶段私募地产股权投资基金的备案六、互动交流报名方式:(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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