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在买房、租房的时候,都会遇到需要提前支付一部分钱以示诚意。大部分人在缴纳的时候,都没有搞清楚自己交的到底是“定金”还是“订金”,最后不想要了,才发现一分钱都拿不回来。那么,定金与订金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呢?专业人士这样解释:一个可以全额退,一个一分钱都拿不回。
“订金”与“定金”是一样的吗?实际上这两者在法律依据上差别极其大。
1、定金的含义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的规定,定金表明对合同有担保性质的资金。支付定金后,你单方面后悔不履行合同,就不能要求退还定金。倘若是由于接受定金方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则卖家要双倍返还定金。
我们先来看看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1、《民法典》第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购房者一般在购房时签订的定金协议或认购书等都具备定金性质,所支付的定金是作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若一方在约定的时间拒绝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则要按照定金罚则来承担不利的后果。比如你买房的时候,刚开始觉得很不错,就支付了两万元“定金”,之后又因为各种原因后悔了,想要回这两万元,属于单方面毁约,对方完全可以拒绝退回,这样你就一分钱都拿不回来。反过来说,如果是卖方反悔,不想卖给你了,就必须要双倍退还定金,也就是你可以拿回四万元。
2、订金的含义法律上规定,订金是被视为合同可以履行情况下而预先支付的合同款项。也就是说如果合同执行中不出乱子,那么订金就是合同付款金额中的一小部分。但如果合同执行不了,不管是哪一方的责任,订金都是可以无条件全额退的。当然,很多开发商、中介公司因为财务流程的原因,退还“订金”的时间会比较长,有的可能长达两三个月甚至半年,这就需要你时刻催促他们了。
总结:“定金”与“订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意思却大相径庭。通常情况下,只要情况允许,都建议大家使用“订金”的方式,这样万一有意外情况,可以全额拿回款项,避免损失。如果合同中写的是“定金”,一旦你违约,一分钱都拿不回来,反之另一方违约,你有权要求其双倍返还。还有一些中介或者个人,故意在房产交易的过程中通过“定金”设置陷阱。为避免损失,大家与签合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再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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