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到了原来我们在些地方推行社会治安中的“以黑制黑”办法,这不知道大家听说过没有,其实很简单,就是让那些可能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人来维持社会治安工作。也许正因为这样,这些年很多城市出现的保安群殴群众的案件又层出不穷。于是我就想,如果在药品和食品上“以假制假”是能够行得通的,但在其他方面就不一定凑效。比方说吧,卖官、卖文凭、腐败等等,如果“以假制假”不是越卖越多?你不能抓到一个卖官的对他说:“我现在让你再把你的假官卖掉或是再让你卖几个假官”不成?
注释:
实录7付林:创作不应停留古老模式 用数据研究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