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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官方网站消息,11月16日,内蒙古国税局、地税局、发改委在呼和浩特联合举行内蒙古自治区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智能信息系统启动仪式。内蒙古国税局*组书记、局长谭珩,内蒙古地税局*组成员、副局长王鹤普,内蒙古发改委副主任张钢出席启动仪式。该系统的研发受到国家税务总局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王学东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谭珩局长在致辞时指出,上线运行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智能信息系统是落实*的十九大“推进诚信建设”要求和自治区“十三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助推“信用内蒙古”建设的重要举措,同时也体现了信息管税和信用管税相结合的“双信”税收治理模式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健全纳税人信用记录,实现跨区域信息共享,为全面实施信息管税和信用管税相结合的“双信”税收治理模式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保障。
系统正式上线,标志着联合惩戒信息化工作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一是实现了和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纳税信用评价系统数据的实时对比,强化了各部门间的合作;
二是实现了与实名办税、联合网厅、门户网站、等信息平台的信息推送,打通了内部相关数据和信息的推送,从而确保内部惩戒落实到位;
三是实现了与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数据的自动筛选和推送,为精准稽查,提高稽查质效创造了条件;
四是实现了与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的对接和推送,实现了公安、工商、海关、人民银行、法院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效果更加凸显。
下面小编来普法,大家都学学啥是税收“黑名单”:
一、什么是税收黑名单,如何公布?
税收违法黑名单是纳税人实施部分税收违法行为后,税务机关将以黑名单的形式予以公布并与发改委、工商、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实施惩戒。
税收违法黑名单按季度公布,由各级税务机关在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公布,可在各级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案件信息的公布期限为2年,案件自公布之日起满2年的,从公布栏中撤出,但税务机关在后台要予以保留。
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的内容包括两方面内容:
一是案件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对于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布其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的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隐去部分数字);对于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公布其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隐去部分数字)。
二是案件的主要违法事实、相关法律依据、处理处罚情况和是否移送司法机关等信息。
“上了税收黑名单真的就禁乘飞机高铁”?这是真的吗?
消息确确实实是真的,有实图为证:
《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发布一年来,*中央、国务院相关部门紧紧围绕指导意见提出的具体措施和明确要求,在多个重点领域构建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目前,有关部门已签署了23个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制定了多项联合奖惩措施,初步建立起“发起-响应-反馈”机制,联合奖惩备忘录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比如在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方面,截至年6月,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万例。限制万人次购买飞机票;限制万人次购买列车软卧、高铁、其他动车组一等座以上车票。84万名失信被执行人因此主动履行义务。在行*审批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当事人的信用信息做到了“逢报必查”、“逢办必查”,在有关资金和企业债券申报过程中,共有多家“黑名单”企业受到限制,涉及金额逾0亿元。
二、企业上了税收“黑名单“,会计也被连累
以下3种情况,从事多年的老会计、在代理记账公司工作的会计很容易遇到。一旦上了国税系统的黑名单,就被税局拒绝办税,无法开展财务和会计工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年第26号)将“黑名单”标准明确了,财务人上“黑名单”主要的原因包括:
企业上了税收“黑名单”,很多会计人员被连累,好事没会计,背锅的事总是少不了,宝宝心里苦啊,会计上“黑名单”的原因很多,但主要归类包括:
第一类:担任过企业会计。代理记账的企业终止代理后,未到税局办理会计人员变更,企业之后违背征管法上了黑名单,连带会计上黑名单。
第二类:未担任过企业会计。但帮企业办理过税务事项,比如买过一次发票,申请过一般纳税人,办理过税务报道等,留下了会计人员信息,企业之后违背征管法上了黑名单,连带会计上黑名单。
第三类:完全陌生的企业。会计对这个企业完全陌生,从未办理过任何业务,但税局系统里财务人员信息是会计的。这家企业违背征管法上了黑名单,连带会计上黑名单;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因为以前办理税务报道,企业只需自己填写会计人员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就可以在税局系统里留下该会计的信息,税局没有去核实过。
那些多年努力考上的会计证、那些经过岁月磨炼出来的工作经验,全都付之一炬……想想就……
三、什么情况会上税收“黑名单”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年第26号)将“黑名单”标准明确如下:
违法类别
案件公布标准
1.偷税(逃避缴纳税款)
查补税款金额万元以上,且任一年度查补税额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
2.欠缴应纳税款,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
欠缴税款金额万元以上
3.骗取出口退税
无数额限制
4.抗税
无数额限制
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无数额限制
6.虚开普通发票
虚开份或者金额40万元以上的
7.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
无数额限制
8.其他
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违法情节严重、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四、列入黑名单以后,这些信息将全被公布
(1)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布其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经法院判决确定的实际责任人的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隐去出生年、月、日号码段,下同),经法院判决确定的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的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
(2)对自然人:公布其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3)主要违法事实;
(4)适用相关法律依据;
(5)税务处理、税务行*处罚情况;
(6)实施检查的单位;
(7)对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负有直接责任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税务机关可以依法一并公布其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以及直接责任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五、被列入“黑名单”后的影响和惩戒
1、强化税务管理,通报有关部门。
2、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阻止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
3、作为金融机构融资授信的参考;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向社会公示;
4、限制取得*府供应土地;强化检验检疫监督管理;
5、依法禁止参加*府采购活动;禁止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
6、限制证券期货市场部分经营行为;限制保险市场部分经营行为;
7、禁止受让收费公路权益;依法依规限制*府性资金支持;
8、从严审核企业债券发行、依法限制公司债券发行;
9、依法限制进口关税配额分配;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
10、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11、依法限制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12、对失信注册执业人员等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
13、撤销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
14、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对失信会员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不予接纳、劝退等;
15、强化外汇管理;限制在认证行业执业;
16、限制取得认证机构资质,限制获得认证证书;
17、其他案件信息一经录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统,将作为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记录永久保存。
六、想解除黑名单,存在哪些困难?
根据税局*策要求,非正常企业修改财务人员,必须先接受罚款补缴税款,解除非正常才能变更。并且变更财务人员时需要提供公司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新会计人员身份证、从业资格证。
对于失信企业,能主动配合会计办理税务征纳事项吗?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的征信环境非常恶劣,现实状况是,上了黑名单的法人代表,有的已消失不见无法联系,有的找得到人却不愿去接受处罚和交税。能配合税务机关处理的少之又少,会计单方面想解除黑名单遥遥无期。
有的会计说,那我不干了总可以吧?那么会计离职时能变更财务人员吗?答案也是必须要企业配合才行。根据*策,变更财务人员需要提供公司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新会计人员身份证、从业资格证。老板的证照资料未经同意会计无权调用,老板招不招聘会计人员、新会计愿不愿意实名办税,都是老会计无法掌控的。
现实的尴尬情况是:会计一年多联系不到老板了,工资没发,费用没领,却不敢停止办税,因为一停,会计自己就上黑名单了。
七、会计怎样做,才能远离“黑名单”的涉税风险?
1)拒绝做假账、偷税逃税企业,尽量去正规企业
如果一个单位因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被追究责任时,单位负责人跟财务负责人都推脱不了关系。企业带来巨大的税务风险的同时,也让会计人员登上了“黑名单”,完全无法执业,后果不堪设想。更严重的,涉及刑事案件,会计坐牢的也大有人在。
自年1月1日起,按照新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保存期限由15年变为30年,总账、明细账的保存期限由15年变为30年。
30年,基本贯穿财务人的整个职业生涯,是财务人每一步的脚印。
2)个人的证件不要随意外借
经常有会计朋友问小编,她的朋友开了个公司想借“会计证”“身份证”用一下,到底要不要借?小编觉得,能不借就尽量不借,不是说没有人情味,可是如果一旦被牵连,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大家都知道,现在已经是税收实名制,会计人的姓名、身份证件、手机号码、人像信息都会被记录在案。企业合法经营还好,一旦有违法行为上了“黑名单”,想撤下来就相当困难,具体看前面的介绍。
3)会计证书不要随便挂靠,以免因小失大
有的会计人觉得工资太低了,想通过证书挂靠额外增加一点收入。小编要提醒的是,挂靠证书都是有风险的,而且本来挂靠就是国家不允许的,换个说法就是不合法,不受保护的。挂靠在别人的地盘,不需要干活还可以拿钱,本身就是违背自然规律的事情。
打个比方,如果你的注会证书挂靠了,事务所用你的资质做审计工作,签的是你的名字,你知道他们做的事合法还是不合法?如果是违法的事,你能脱得了干系?为了这点小钱真的值得吗?准备挂靠的会计人要三思啊。
4)做会计兼职一定要明白里面的风险
很多会计都有从事兼职的经历,比如帮很多家企业记账,会计证暂停考试后,兼职会计越来越火爆,这里面蕴藏着巨大的风险。
兼职会计一般利用休息时间帮企业记账,多数兼职会计一天或几天便做一个月甚至几个月、一年的账,导致企业当期的生产经营情况无法准确、及时反映。企业申报纳税时只能采取预缴或估算当期销售额和盈利情况,致使应缴税款难以及时足额申报入库。兼职会计通常仅依据企业老板提供的凭证做账,对企业的经营情况知之甚少,有的甚至按企业老板意图做假账,帮企业逃税。
5)会计离职后,要及时办理财务人员信息变更
目前,税务系统里法人、财务、股东的信息正在逐步和公安、工商、银行、劳动等部门联网,如果被列入黑名单,社保、医保、出入境、贷款等很多方面都会受到影响。财务人要注意,在与前公司进行离职交接时,一定要确认自己是否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如果是,务必去税务局进行财务负责人变更,否则将影响到下一家单位的纳税信用等级!
来源:综合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北京国税、学会计有方法、小艾财税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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